北京服装学院艺术类专业2009年招生章程

北京服装学院艺术类专业2009年(服装表演专业)招生章程

 



  说明:其中服装艺术与工程学院的艺术设计(服装)专业包括3个专业方向:服装艺术设计、针织服装设计、时尚传媒设计;艺术设计学院的艺术设计专业(除传媒与公关设计专业方向以外)包括6个专业方向:纺织品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首饰设计、皮革设计、产品设计,上述专业招生时不分专业方向,一年后确定专业方向。表中所有专业均全国统招、文理兼收。


北京服装学院艺术类专业2009年招生章程

  1.北服是全国唯一以服装命名,艺工为主,艺、工、经、管、理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鲜明办学特色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2.学校由教育部与北京市共建,以北京市为主管理。
  3.学校代码:10012。
  4.学校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北口,在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南设有北校区,艺术类专业[除表演(服装表演)外]的学生第一学年在北校区就读。
  5.招生层次:本科。
  6.各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
  7.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
  8.录取时,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所有专业均要求无色盲、色弱;表演(服装表演)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70米以上,男生身高1.80米以上。
  9.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Q吧)课程。
  10.对在考试及体检中弄虚作假的考生,经发现并确认后,取消入学资格。
  12.专业考试科目:(1) 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摄影(时装摄影、商业广告摄影)专业的考试科目:(a)素描;(b)创意速写;(c)色彩(水粉)。 (2) 绘画(油画)、绘画(中国画)、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艺术设计(装饰雕塑设计)专业的考试科目:(a)素描;(b)创作草图;(c)色彩。 (3)艺术设计(传媒与公关设计)专业的考试科目: (a)笔试;(b)口试;(c)创意速写。 (4)表演(服装表演)专业的考试科目:(a)测体;(b)模特技巧;(c)舞蹈或健美操。
  13.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见招生简章。
  14.在专业课考试及文化课考试合格的基础上,各专业的录取方法:
  (1)艺术设计(各专业方向)、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摄影、绘画专业按综合分(专业课科目平均分×50%+文化课科目平均分×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在综合分相等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文化课考试外语科目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     (2)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专业成绩相等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15.新生学费及住宿费收取标准,按照北京市教委和北京市物价局规定执行。
  16.学校设有奖学金制度,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可获得奖学金。
  17.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18.本《章程》由北京服装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报考须知

一、 报考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并无色盲、色弱者。报考表演(服装表演)专业的考生女生身高1.70米以上,男生身高1.80米以上,未婚,形体比例匀称,符合模特基本条件者。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具有高等教育学历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及考试:

(一)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摄影(时装摄影、商业广告摄影)专业:       略
(二)绘画(油画)、绘画(中国画)、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艺术设计(装饰雕塑设计)专业:     略
(三)艺术设计(传媒与公关设计)专业:           略
(四)表演(服装表演)专业:

1、报名及考试安排: 该专业只在北京服装学院设有考点,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1)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2009年2月18日--19日;
报名地点:北京服装学院;
报名内容:测定身高、三围尺寸、形体比例等量体工作;
报名要求:报名时请考生自备量体时所需要的泳装。

(2)初试方法
初试时间:2009年2月20日--21日;
初试地点:北京服装学院表演厅(综合楼北侧三层);
初试科目:(a)形体观察:对考生形体条件进行综合评定(自备泳装);
(b)模特技巧:包括步态、表现力、造型、乐感等(男女考生着自带服装进行此项考试科目,女生自备高跟鞋)。

(3)复试方法
复试时间:2009年2月22日;
复试地点:北京服装学院表演厅(综合楼北侧三层);
复试科目:
(a)形体观察:对考生形体条件进行综合评定(自备泳装);
(b)自选舞蹈或健美操片段:考察考生形体协调性、韵律感、艺术感染力。(自备伴奏音乐CD盘及服装道具,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c) 口试或命题小品片段:考察文艺常识、语言表达能力、观察能力,或即兴表演能力。

2、报名手续    报名时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和当地省级招生办公室签发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合格证明。 现场报名时须交材料:身份证影印件。


三、专业成绩查询: 请登录北京服装学院招生就业网
http://zsjy.bift.edu.cn/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四、录取: 在专业课考试及文化课考试合格的基础上

(1)艺术设计(各专业方向)、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摄影、绘画专业按综合分(专业课科目平均分×50%+文化课科目平均分×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在综合分相等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文化课考试外语科目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

(2)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专业成绩相等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凡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者,于4月15日前发给“北京服装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书”,考生持此证书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统一文化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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