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2011年(服装表演专业)招生简章

  学院成立于2001年,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为面向全国招生的大学本科层次独立学院。在2008年中国教育年度评比中,学院获得中国十大艺术院校称号。学院董事长兼执行院长龚珍旭博士于2009年在北京荣获“感动中国十大杰出校长”称号。
  学院地处四川省第二大城市——中国科技城绵阳,毗邻绵阳市南湖公园和南郊机场,依山望水,环境优雅。校园总体规划面积1100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教学、生活设施齐备,并建有校园电视台、网络中心、多功能演播厅、学术厅等。
  学院设置有造型与设计艺术系、广播影视系、音乐舞蹈系、公共管理系四个教学单位,共 15个本科专业,5个专科专业,近60个专业方向,在校学生6000余人。
  学院遵循“立本、务实、创新”的院训,践行“宽口径、厚基础、重实践”的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校园学分制,推行艺术与科技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践与产业项目相结合的教学改革,培养市场需要的“品德优、基础宽、能力强、素质高、能创新”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学院为培训和提高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提供了充足条件,已建立12个名师工作室,并与我院各专业相关企业建立了多个合作关系,搭建了实践平台。
  历年来,学院师生在国际国内重大比赛、展演中获得200多项奖项。
  学院已有毕业生3600余人,就业率达90%以上。每年均有100余家用人单位来院招聘,年均提供工作岗位1000余个。
  今天,全院上下正以“提高质量、强化特色”为总体目标,为把学院建设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一流独立院校而努力奋斗。
一、培养目标
  学生毕业后可分别从事艺术翻译、音乐及舞蹈教育和表演、民族民间歌舞与现代流行舞表演、音乐剧、影视、服装表演及理论研究、戏剧影视文学、编剧、编导及影视制作管理、播音与主持,各类视觉传达设计、工业设计、传媒艺术以及传统美术的继承和发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媒体资源管理、旅游与酒店管理等工作,也可成为专职教师、艺术经纪人、文化创意产业各领域策划管理人才、艺术设计策划者、自由艺术人,以及在各行政、工矿、企事业单位及文化教育部门担任管理者或策划创意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


注: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三、报名考试资格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四、报名
  (一)文化考试报名时间及要求
  凡愿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有关网上报名的时间段、登录网址、填报各项报名信息的要求等,按当地招办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办理。考生通过网上填报报名信息后,必须于2010年11月22日至11月24日期间,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现场数码照相登记,并对基础信息进行确认。一经确认,考生基础信息不再更改。因输入、确认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未经确认,考生的报名无效。考生基础信息的客观真实性,由考生本人负责!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凭县(市、区)招办发放的用户名和密码,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按报名网站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输入的内容应真实、准确,姓名、族别、年龄等以《身份证》为准。在网上报名期间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个人信息。
  2.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的证明到县(市、区)招办进行核实,并确认基本信息无误后,由县(市、区)招办组织专人用电子数码摄像采集考生图像信息。考生基础信息一经本人确认签字后,不得再更改;
因输入、确认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在确认基础信息后,由县(市、区)招办签发《四川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
  考生必须仔细核对《报考证》上打印的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是否准确,照片是否清晰。如果发现有误应立即要求县(市、区)招办予以更改,否则将会影响专业考试。
  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本人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办进行报名确认,不能代为确认,过时不再补办。凡未办理艺术类文考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
  所有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二)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及要求
 
  考生在专业考试报名时,须持县(市、区)招办签发的《报考证》和《身份证》于规定时间内到专业考点(按《报名卡》上填涂的考点)报名。按省规定的标准缴纳专业报名考试费并签订《专业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
  凡未携带《身份证》的考生不得参加专业报名、考试,遗留问题责任自负!
  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填写《四川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考生号和姓名必须与《报考证》一致。
  注:音乐类考生可单报或兼报“音乐学及音乐舞蹈类”和“音乐理论、作曲及音乐表演类”专业,其中“音乐理论、作曲及音乐表演类”专业最多可选报二个(限二个)考试类型不同的专业。
五、考试
  考试分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次进行。
  (一)专业考试
  不分初复试,一次进行;
  除钢琴、定音鼓外,其它乐器均由考生自备;
  考生凭《身份证》、《报考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科目考试。专业面试时间和顺序以专业《准考证》上打印的为准,专业笔试时间和地点以考点张榜公布的为准;凡不按规定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责任自负!
  各专业(方向)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表演
  影视表演(认定四川省影视戏剧表演类专业统考成绩):①语言100分(自我介绍;自备作品脱稿考查: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断等任选一种体裁);②声乐100分(自备歌曲一首: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唱法不限);③形体100分(舞蹈、武术、体操不限,自由展示);④表演100分(命题表演);
  服装表演(认定四川省时装表演类专业统考成绩):①面试100分[A.基础条件测试(骨骼、身材、皮肤、发质、五官、脸型、手型、腿型、牙齿、仪态)B.语言表达(自我介绍)];②基本测试100分(身高、体重、三围、肩宽、比例);③艺术素质100分[A.步态(在规定路线上自然行走)B.音乐节奏感C.平衡能力(平衡及旋转能力)];④艺术表现力100分[A.艺术特长展示(声乐、器乐、小品表演等)B.镜头感(镜头前表现力及上镜效果)];
  总分满分为4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各专业考试科目的基本要求,考生可登录www.四川省教育考试院.cn或www.zk789.net查询。
  (二)文化考试
  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英语、公共事业管理
  凡不在正住户口所在地就读,或在外地参加专业、文化补习班的考生,须回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参加文化报名及考试;
  违反以上规定者,责任自负!
六、政考及体检
  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七、填报志愿
  考生一次性填报艺术本科、高职(专科)层次志愿;
  参加全国文化统考的普通类考生只能填报我院普通类专业,艺术考生可填报我院所有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志愿,错填乱写者,责任自负!
  凡专业成绩达到省定本科线的考生可填报我院的本科、高职(专科)志愿;凡专业成绩达到专科线的考生只能填报我院的高职(专科)志愿,错填本科志愿无效;
  凡未按上述规定填报的志愿一律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志愿填报的时间及填报方式将在《招生考试报》上向社会公告。
八、录取办法
  普通类: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化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艺术类: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九、注意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凡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方向)的考生,均直接参加四川省艺术类统一考试,具体要求请考生咨询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二)英语(艺术翻译)、公共事业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产业经济、媒体资源管理、旅游与酒店管理)专业(方向)属普通类,仅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三)需伴奏的专业(方向)(通俗唱法除外)考试时一律由考场统一安排伴奏老师。
  (四)我院各专业文、理兼收,语种不限(英语专业仅限英语语种),但进校后只提供英语教学。
  (五)严禁考生将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手机、MP3、MP4、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规则》,违者将按教育部和我省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在专业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文化、专业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
  (六)为了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七)不接受函报;考生食宿和旅费一律自理。
  (八)艺术类专业考生考试成绩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电子邮件传送到各市(州)招办,考生凭《报考证》在规定日期(美术类于2011年2月24日至25日,其他类于2011年5月4日至5日)内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领取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
凡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规定日期(美术类于2011年2月28日至3月4日,其他类于2011年5月9日至13日)内,凭《报考证》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办理查分登记,逾期不再办理。查分结果由各艺术类专业考务办公室通知考生。
  (九)本简章供四川省内考生适用,省外考生详见《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2011年省外招生简章》,所有解释权在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十、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14043
通讯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机场东路83号
邮政编码:621000
联系电话:0816-6357995、6357996
传    真:0816-6357996
电子邮箱:CYMY@vip.qq.com
招生网址:http://www.CYMYadc.com/zsjy.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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